现将《兴文县宁213井等7个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面积和土地现状九丝城镇建武村3组,拟征收集体土地0.461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6933公顷,其中农用地0.5865公顷、建设用地0.1068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590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1.065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472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6425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3.9256公顷,三、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按《兴文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兴府规〔2023〕1号)执行,五、补偿登记要求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县征地拆迁中心根据本公告规定内容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机关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