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关于加快促进服务型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工信产〔2021〕13号)要求,现就2024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类别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平台两个类别,申报单位应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条件(附件1),并按要求编制《山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材料》(附件2),(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其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累计服务企业100家以上,各市工信局做好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二)请各市于5月17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1份及电子版报厅产业政策处,15610118686附件:1.遴选条件.docx2.申报表及说明材料参考提纲.docx3.汇总表.doc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