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根据《厦门市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1〕16号,二、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投保时未列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投保情况的通知》(厦环联〔2023〕4号)公布的厦门市第五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名录,且在厦门辖内保险机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三、补贴事项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保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实际保费3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四、申报程序及审核支付(一)申报程序1.申报对象可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登陆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网址:https://msjx.xmdanao.com),搜索“2023年度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补贴”并点击“确认兑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2.经市委金融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网址:https://msjx.xmdanao.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二)资金拨付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补贴由市委金融办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可联系市委金融办,附件:1.厦门市促进绿色金融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1〕16号)2.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开展第五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投保情况的通知》(厦环联〔2023〕4号)3.2023年度环责险保费补贴企业名单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