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区临床医学科研水平,推动广西临床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药监局开展第六批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床中心)申报工作,在出生缺陷、感染性疾病(艾滋病)、重症医学、中医(骨伤、针灸)、肺癌、甲状腺疾病、皮肤病、生殖医学等领域择优建设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二)具备较好的临床医学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临床研究中心建设特定领域的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条件,(三)在申报领域具有国内或区内领先的临床医学诊疗技术水平,(五)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必须联合区内本领域的优势单位,建立涵盖自治区、市、县相关医疗机构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对申报的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三、建设目标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期为3年,四、相关要求(一)每个医疗机构只能牵头申报其中一个疾病领域,(二)申报单位须填写《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见附件),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联系人:阮诗乔联系电话:0771—5892614电子邮箱:gxkjtsfc@kjt.gxzf.gov.cn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303室(二)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陆曦萧梓君联系电话:0771—26187950771—2613091附件: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