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实验幼儿园、区翰林幼儿园:现将2024年春季期免除保教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附件2),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补助对象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烈士子女,二、补助标准(一)公办幼儿园:按经批准收取的保教费标准于开学注册时直接全部免除(上级财政承担750元/生·期,高出部分由本级财政承担),(二)民办幼儿园:按750元/生·期的标准予以免除,高出部分幼儿园可继续向幼儿家长收取,三、其他事项(一)在4月底前,对因动态调整和后期入园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二)资金完成划拨后,请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三)各学区负责将本通知转达本辖区幼儿园,并组织本辖区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覃塘区2024年春季期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2.覃塘区2024年春季期民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2024年4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覃教发〔2024〕7号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期免除保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附件1:覃塘区2024年春季期公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附件2:覃塘区2024年春季期民办幼儿园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