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方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州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1.围绕中心,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申报和推选的项目实施标准化后能够产生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应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项目,二、项目计划(一)试点项目数量及经费2024年计划新建州级标准化试点项目8个,州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经费以项目承担单位自筹为主,州市场监管局据有关政策给予项目经费支持,5.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州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6.已有省级及以上项目试点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州级试点项目,7.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作为项目保证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查,四、申报组织和时间要求(一)组织申报申报州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应填写《恩施州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恩施州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附件2,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联系人:龙图、李远津电话:0718-8416507邮箱:zsjjbzhk@126.com附件:1.恩施州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2.恩施州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docx3.恩施州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