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淳政办发〔2021〕3号)、《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淳安县粮食生产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农〔2021〕61号)等文件精神,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审、验收,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绿群蔬菜专业合作社等9个服务组织符合提供机械化统一服务要求,拟奖励资金13.5万元,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仙川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4个主体符合粮食生产高产高效示范方建设要求,拟奖励资金4.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淳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余建忠89600611、13588338246(648246),通讯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附件:1、淳安县2023年度提供机械化统一服务拟奖励资金表2、淳安县2023年粮食生产高产高效示范方拟补助资金表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附件1淳安县2023年度提供机械化统一服务拟奖励资金表序号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服务对象累计服务面积(亩)拟奖励资金(万元)统一育秧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小计1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郑名仁汾口镇杨旗坦村、湛川村、翁川源村、三底村15815803161.52淳安县千岛湖仙川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张清安阳乡安阳村1301301303901.53淳安县千岛湖绿群蔬菜专业合作社余诗群安阳乡五堡村、下栖坞村20611603221.54淳安千岛湖墅夏家庭农场有限公司余建苏枫树岭镇源塘村夏峰村1181181183541.55淳安县横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学平安阳乡五堡村、山下村、安阳村00352.8352.81.56淳安县阳阳家庭农场鲁一凡屏门乡将坑村15315303061.57淳安县民皓家庭农场程皓安阳乡昌墅村、山下村306003061.58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董胜涛梓桐镇结蒙村155.36155.360310.721.59杭州千岛湖淳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钱海军临岐镇临岐村、左源村、叶家畈村167.1167.10334.21.510合计1393.46997.46600.82991.7213.5附件2淳安县2023年粮食生产高产高效示范方拟补助资金表序号示范方地点及示范模式组织实施单位攻关田亩产(公斤)平均亩产(公斤)拟补助资金(万元)1汾口镇水南村、单季稻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951.7813.51.52临岐镇梅口村、单季稻杭州千岛湖淳凯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47.781013大墅镇姜家畈村、单季稻淳安千岛湖墅夏家庭农场有限公司789690.90.84汾口镇射墩村、再生稻淳安县千岛湖仙川农产品专业合作社970.3933.71.5合计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