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山西海生态环境建设局: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联系电话:0792-8581227邮箱:cjk8581227@sina.com)(此件主动公开)九江市开展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建档、挂牌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四、调查步骤第一阶段:开展技术培训(2024年4月15-5月31日)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委会开展传统村落调查专业技术培训,调查名单经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补充和筛选后确定,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所有传统建筑调查、评审及认定工作报本辖区政府,传统建筑调查名录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审核、汇总,第四阶段:设区市审核把关(2024年9月1日-9月1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科负责传统建筑调查信息的汇总、审核工作,第五阶段:公布传统建筑调查名录(2024年9月16日-9月30日)传统建筑调查名录经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审核把关后,五、传统建筑认定、建档、挂牌程序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区域内传统建筑的调查、认定、上报、公布和建档、挂牌保护,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复核传统建筑调查名录,(六)传统建筑保护标志牌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定制和悬挂,六、工作要求(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与当地文化(文物)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传统建筑调、认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开展传统建筑调查专业技术培训,(四)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开展传统建筑调查工作的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