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人事(教育、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要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条件及工作要求按照人社部发〔2022〕62号文件执行,各地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可推荐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二)通过市级推荐申报的:市人社局对各地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2011年以来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全面考核评估,六、材料报送(一)考核评估材料:对辖区2011年以来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二)申报材料: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联系人:郭瑞雯联系电话:0595-22198169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2024年4月16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人事(教育、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3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要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条件及工作要求按照人社部发〔2022〕62号文件执行,各地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可推荐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二)通过市级推荐申报的:市人社局对各地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泉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六、材料报送(一)考核评估材料:对辖区2011年以来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二)申报材料: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联系人:郭瑞雯联系电话:0595-22198169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