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新修订的《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顺德政府质量奖每届获奖企业数量将增加到5家(含3家政府质量奖、2家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进一步规范完善顺德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早在2011年就设立政府质量奖,评选出19家顺德政府质量奖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全区共有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1家(全市唯一)、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9家,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0家,主要对顺德政府质量奖制定目的、依据,质量奖获奖企业从3家增加至5家,分为3家政府质量奖和2家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对每届获奖企业、组织的扶持资金总额从300万提高到700万,本次修订的《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预计覆盖3届顺德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最多将产生获奖组织9家、提名奖组织6家、一线班组奖组织30家,区市场监管局一是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