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省工信厅服务体系处: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企服〔2022〕41号)要求,将保山市2021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省级下达2021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要求,2021年云南省财政厅下达保山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319.03万元,(二)州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保山市财政局下达保山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40.55万元、隆阳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奖补资金42.16万元、龙陵县誉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奖补资金71.37万元,认真做好2021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等工作,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其中小微企业在保规模为39456.07万元,担保金额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下调为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下调为不超过1.5%,其中小微企业在保规模为34560.89万元,担保金额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下调为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下调为不超过1.5%,全市5户融资担保企业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占比为94.94%,对2021年度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