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湛人社函〔2023〕176号)等规定,经调查核实,现对廉江市正宇商贸有限公司、廉江市博汇大药房等2家单位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共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759-6601488,附件: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花名册.xlsx廉江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