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宁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扶持办法》要求,计划对2023年度通过国家高新技术认定或整体搬迁到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名优产品进行奖补,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受理股室: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与产学研股联系电话:0758-8632653邮箱:gnxgxj-gxg@zhaoqing.gov.cn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南东一路19号广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A栋201室附件1广宁县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扶持奖补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