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申报单位审核科研人员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等程序后,(二)本指南所称的“项目申报单位”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卖方”,(三)本指南所称的“合作单位”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买方”,三、申报条件(一)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已通过“买方”单位的合同验收,相关附件材料如下:(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分别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完成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全部买方单位公章),(三)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拨付到账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进入“广州科技大脑”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同时通过“广州科技大脑”向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出具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认定证明,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四)项目状态、认定结果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大脑”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