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北京市2023年度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单详见附件1)已发放至丰台区科信局,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领取高新证书,具体要求如下:1.领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4月19日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2.领取地点:丰台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北大街甲13号)411室,3.证明材料: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附件2),4.注意事项:(1)只接受认定企业领取,(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第五款(二)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填报火炬统计调查,于每年5月31日前提交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企业务必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填报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提交,联系电话:63811077附件1:丰台区2023年度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名单附件2: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领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