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的通知吉财建便函〔2024〕7号省直各部门财务处:为做好2024年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安排,现组织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申报工作,一、申报范围以我处吉财建指文号下达的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省级部门预算单位作为法人主体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评审,投资主管部门批复工程费用超过200万元(不含设备采购),并且已完成预算编制报告的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二)工程结算评审,工程预算评审已由省财政委托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拟在2024年开展工程结算的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或预计近期可完成竣工验收、省财政组织完成工程预算审核、结算审定的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应由省财政厅直接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省以下检察院、法院项目),以省级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省级检察院、法院)财务处名义将申报材料(纸件盖章+电子版刻盘)送达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进行审核,省财政将统一开展委托评审工作并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所需评审费用由省财政承担),省财政仅通过本通知确定的固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受理各单位申报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工作,附件:2024年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报表联系人:于靖立0431-88553989李廷阁0431-88771641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2024年4月15日附件:2024年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申报表.xls责任编辑:财政厅_经济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