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3〕8号),拟给予浙江云聚智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提质增效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共计200万元,拟给予浙江荃盛食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DCMM除外)共计293万元,拟给予宁波美高厨具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DCMM项目)共计605万元,拟给予宁波御坊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家企业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奖励合计15万元,拟给予腾凌未来(宁波)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软件企业上台阶及资质奖励合计30万元,拟给予宁波澄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数字经济参展参会补助合计60.26万元,现将拟奖励补助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反映,联系方式:0574-5588365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1808室,附件:附件1提质增效试点示范项目奖励汇总表附件2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汇总表(DCMM除外)附件3数字化转型提升补助或奖励汇总表(DCMM项目)附件4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奖励汇总表附件5软件企业上台阶及资质奖励汇总表附件6数字经济参展参会补助汇总表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15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