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2024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23〕4号)、《2024年海曙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海制高办〔2023〕6号)、《海曙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海制高办〔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过用地调查核实、数据汇集以及“一企一单”确认等工作环节,我区已完成2023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海曙区纳入评价的803家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公益性企业)和1770家拥有工业土地的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的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以地块为单位进行评价的企业(经营主体),地块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共享评价结果,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联系所在地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或区制高办,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电话:55883651传真:55883647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17楼附件:附件1:2023年度海曙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附件2:2023年度海曙区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综合评价结果海曙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15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