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市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中长期规划,在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初选、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结果,经农业农村局第十次党组审核同意由云龙镇团碾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实施2024年成都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1.简阳市云龙镇团碾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2.专家评审意见简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