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樟木头镇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企业条件:在樟木头镇登记注册,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樟木头分局(下称樟木头人社分局)申请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自评资格:(一)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二)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四)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八)经认定的东莞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上年度新升规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推荐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提出的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二、申报程序(一)企业推荐,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参考附件1)推荐入户员工,填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与个人相应资格材料提交至樟木头人社分局二楼业务股,(二)资料审查,人社分局将收取到的资料进行审查,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申报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樟木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业务股,申请材料:《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4)加盖公章原件、被推荐入户员工的个人资格材料(参照附件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7123986联系地址: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二楼业务股附件:1.附件1:樟木头镇2024年符合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1-9类企业名单.xlsx2.附件2: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pdf3.附件3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入户资格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pdf4.附件4: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doc5.附件5.企业自评人才个人资格材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