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的通知》(苏财金〔2024〕25号),文件明确“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且不超过贷款期限”,首贷贴息政策实施“免申即享”机制,企业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资金,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区级有关部门、各合作金融机构,梳理摸排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帮助企业争取享受政策红利,助力科技企业加快发展,我市首笔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业务顺利落地,泰州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功获得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发放的一年期贷款150万元,根据省政策规定,首贷贴息政策将直接帮助企业减少利息支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