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24〕7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三、其他有关事项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同时废止,附件: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pdf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4年4月8日财关税〔2024〕7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区)税务局,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三、其他有关事项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同时废止,附件: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pdf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