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23年度第5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随州市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建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随州市2023年度第5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工业项目建设公共利益需要,随州市拟征收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建村共计4.7345公顷,共涉及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建村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4.7345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随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执行,按照随州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随州市城区集体所有土地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19号)规定标准补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3,到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建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建村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者其他与土地征收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