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组织),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四、申报材料(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表格电子版可在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五、申报程序(一)在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市行业协会推荐申报,统一报至镇江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发动推荐本地区、行业质量管理优秀组织参加申报,2022年度镇江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及电子文本格式要求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