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楚雄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根据《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和岗位,一、见习基地申报条件楚雄市辖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认定为楚雄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二、征集程序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1)《楚雄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表》(附件1),(3)就业见习基地设立条件自评材料(包括单位简介及与各项认定条件对应的自评),(6)2024年楚雄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可认定为楚雄市就业见习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报见习岗位,填写《2024年楚雄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表》(附件2)发送到对应邮箱,4.见习补贴:1500元/人/月,申报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