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有关单位:《市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9日市南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逐步实施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2.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单位: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3.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交警市南大队,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依据职责分别牵头协办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6.区域生态保护监管(1)生态质量指数(EQI),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2)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依据职责分别牵头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3)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本行政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区城市管理局依据职责分别牵头7.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8.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协办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协办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生态文化14.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