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威海英才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威海市高校引才留才奖励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19号)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3年度高校引才留才奖励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4月9日启动,二、申报条件本科院校推荐2023届30名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并于2023年12月底前缴纳社会保险,驻威高校推荐50名以上,专科院校推荐2023届50名以上专科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并于2023年12月底前缴纳社会保险,其他驻威高校100名以上,威海职业学院按照超出500名之后人数计算,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按照超出150名之后人数计算,对毕业生留威数量100人(含)以上且留威增长率前3名的驻威高校,高校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高校引才留才奖励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高校提交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以及确定留威增长率前3名的驻威高校,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weihai.gov.cn/)进行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高校基本账户,联系电话:0631-5190826电子邮箱:whrsjjysyk@wh.shandong.cn附件1:2023年度高校引才留才奖励补贴申请表.doc附件2:高校推荐2023届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人员名单.xls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