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4〕218号)要求,我县对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一、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2023年下达我县23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工作,补助资金用于开展以下项目:武义县地面塌陷隐患早期识别工作项目,中标价68万元,分配补助资金30万元,武义县桐琴镇精细化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中标价73万元,分配补助资金50万元,武义县梁上线K016+200-K016+300段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中标价474.3693万元,分配补助资金155万元,二、绩效自评结果我县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35万已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