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三征收范围:位于蔡村乡大李村北,地块五征收范围:位于蔡村乡杨村北,地块七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陶梁村南,地块八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西薛村南,地块九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下费村北,地块十一征收范围:位于稷峰镇吴城村南,二、土地现状地块一:该地块涉及清河镇阳城村第三居民组集体土地0.2144公顷,地块二:该地块涉及蔡村乡东蒲村村集体土地0.1338公顷,地块四:该地块涉及蔡村乡西柏村村集体土地0.1229公顷,地块五:该地块涉及蔡村乡杨村村集体土地0.2439公顷,地块六:该地块涉及稷峰镇武城村村集体土地0.2000公顷,地块八:该地块涉及稷峰镇西薛村潘喜明等6户土地0.2481公顷,地块九:该地块涉及稷峰镇下费村村集体土地0.2489公顷,地块十:该地块涉及稷峰镇管村第八居民组集体土地0.1853公顷,地块十一:该地块涉及稷峰镇吴城村宁永珍等6户土地0.2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