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保税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处、街道)、区内有关企业:根据南昌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兑现<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工作的通知》(洪工信发[2024]68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区内企业开展2023年度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兑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区保税管理局,临空经济区(空港新城)事务中心、各镇(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拟参加政策兑现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报材料,各报送单位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可靠性负责,(二)区经发局按照《实施细则》办理流程相关要求,二、申报材料(一)《2023年度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申报表》(见附件),(二)根据《实施细则》中支持项目的有关条款,三、兑现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四、材料报送时间按照申报时限要求,企业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2024年7月31日后网报窗口关闭)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区经发局,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市级奖励补贴,电话:18779774252附件:2023年度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申报表南昌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兑现<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工作的通知》(洪工信发[2024]68号)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有关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工信发[2023]175号)南昌经开区经发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