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大兴区202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附件:大兴区2024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一批).doc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2024年3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