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稳有序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以下简称“磐安分中心”)以“先贷先转、依序受理”为原则,根据磐安县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对磐安县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作如下调整:一、自2024年4月9日起,凡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不受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运行,磐安分中心将根据商转公贷款业务实际受理量,视情况选择“预约+轮候”的办理方式,特此通告,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