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2024】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开展,市金融工作局开展“政银保”项目第四批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拟选取交通银行汕头分行、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广州银行汕头分行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四批合作银行机构,拟选取国任财险汕头中心支公司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四批合作保险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邮箱:stjrjphjrk@163.com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