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津人社办发〔2023〕6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4〕106号)要求,我们组织了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2023年度评估工作,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反映,电话:83218430附件: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复核情况表(2023年度)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2024年4月7日附件: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评估复核情况表(2023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