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运南七组、八组、十二组、十三组,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1、拟征收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运南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3134公顷(4.7010亩),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2、拟征收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运南八组集体所有土地1.3309公顷(19.9635亩),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3、拟征收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运南十二组集体所有土地3.0197公顷(45.2955亩),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4、拟征收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运南社区运南十三组集体所有土地1.5325公顷(22.9875亩),5、拟征收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办事处集体所有土地0.9586公顷(14.3790亩),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六、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门户网站(http://stxc.huaian.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pdf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