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丽水市“绿谷英才”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实施细则》(丽委人办〔202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研究方向应属于重点支持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创业方向属于重点支持领域,所创办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为省“雄鹰”企业或省科技领军企业,(三)直接认定根据《丽水市“绿谷英才”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实施细则》文件规定,2.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项目,不得通过多家用人单位(创办企业)同时申报,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科技项目及其他科技工作有关的先进典型评选,科技领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后,申报人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sti.kjj.lishui.gov.cn/),填写《丽水市“绿谷英才”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书》,属地管理部门会同党委人才办对申报人科研诚信、品德操守及其所在企业的征信等情况审核把关后提交至市科技局,用人单位和属地管理部门应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查,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条件、重复资助情况、信用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形成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