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北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总结报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1〕10号)和白城市农业农村局、白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辖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农联字〔2021〕19号)的要求,洮北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洮北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白洮农财联发〔2021〕7号)要求,各乡(镇)分别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2021年实施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进行评定、检查、验收,2021年为53家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服务,2022年为52家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服务,2023年为52家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申请财政拨付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58.78万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8.73万元,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补助标准为:玉米、水稻作物“收获”单环节托管服务每亩补助20元,申请财政拨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4.7万元,经各乡(镇)验收组评定、检查、验收,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附件:1.2021年合作社项目验收表2.2021年家庭农场项目验收表3.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白城市洮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8日文档附件:2021年合作社项目验收表.xlsx2021年家庭农场项目验收表.xlsx2021年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