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商务局(工信商务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及下达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3〕5号)、《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工作的通知》(南商务〔2024〕11号)文件精神,现预下达你县(市、区)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万元(合计1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2024年月度新增入统的新开业限上商贸企业,二、奖励标准对2024年月度新增入统的新开业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1万元奖励,批发、零售企业当年销售额增量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叠加奖励2万元,三、其他要求该正向激励资金须按规定拨付至有关企业,严禁用于一般性业务费和“三公”经费等支出,将按照各县(市、区)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实际情况核定最终奖励资金,附件:1.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拨付表2.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商务局2024年3月25日附件1: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拨付表序号县(市、区)任务数(家)预下达资金(万元)1延平区5102建阳区5103邵武市5104武夷山市5105建瓯市5106顺昌县5107浦城县5108光泽县5109松溪县51010政和县510总计50100附件2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项目名称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正向激励资金项目分类发展性支出项目总金额(万元)100项目开始时间2024.1.1项目结束时间2024.12.31项目概况对各县(市、区)2024年新开业企业月度新增入统给予正向激励当年度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100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00其他:0总体目标实施期目标当年度目标推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壮大全市限上企业规模,推动新开业企业月度入统推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壮大全市限上企业规模,推动新开业企业月度入统当年度绩效目标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指标性质指标方向县(市、区)绩效目标值计量单位延平建阳邵武武夷山建瓯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合计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推动新开业企业月度入统新开业企业月度入统数量正向≥555555555550家时效指标每月企业联网直报时间每月企业联网直报时间反向≤1010101010101010101010日质量指标入统企业联网直报率入统企业联网直报率正向≥9090909090909090909090%投入指标成本指标奖励资金资金拨付数额反向≤10101010101010101010100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正向≥33333333333%社会效益指标壮大限上企业规模在库限上商贸企业数量正向≥130130130100170701005060901030家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入统企业满意度入统企业满意度正向≥909090909090909090909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