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各相关单位:根据《“天工之城”推动三创融合发展的补充意见》(遂委办发〔2021〕19号)文件规定,对于浙江浩威数字文创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提供的关于2021-2023年遂昌县“天工之城”三创融合政策申报材料,经天工之城企业入驻会审核通过,所有符合奖补的企业经公安、应急管理、环保及统计部门审核,确认未发现有涉税刑事案件、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确认截止目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本次核定浙江浩威数字文创发展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第四条“鼓励县外企业入驻天工之城办公”租金补助条款,2021-2023年兑现资金共计81292.50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1.浙江浩威数字文创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第四条“鼓励县外企业入驻天工之城办公”租金补助条款,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租赁期首年,补助51795元,2.浙江浩威数字文创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第四条“鼓励县外企业入驻天工之城办公”租金补助条款,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租赁期第二年,补助29497.5元,遂昌县两山转化发展中心2024年4月2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