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诊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诊断对象绿色诊断工作的服务对象为在京有生产制造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原则上已参加2022年、2023年度绿色诊断工作和2021年度及之后入围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名单的企业和园区不纳入本次诊断服务范围,二、诊断内容2024年绿色诊断服务商入围机构(名单见附件1)参照《北京市制造业企业绿色诊断工作指南》(附件2)和《北京市工业园区绿色诊断工作指南》(附件3)为企业和园区开展公益性绿色诊断服务,三、与绿色制造单位创建衔接安排本市绿色诊断与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同步推进,具体安排见本年度绿色制造单位创建相关通知,2.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将本区绿色诊断申请情况汇总后(附件5)反馈我局,及时跟进诊断工作进度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4.绿色诊断服务商和被诊断对象按照绿色诊断工作指南要求开展诊断工作,需提交的绿色诊断评估材料包括绿色诊断评估报告、保密承诺书、绿色诊断评估报告确认单、被诊断企业或园区满意度评价表,五、进度安排本年度绿色诊断工作分两批开展,第一批绿色诊断工作与2024年度绿色制造单位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六、联系方式绿色诊断工作咨询:耿恩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