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3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气象科技创新工作,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二)项目申报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台或福建省气象科学研究所,推荐单位为福建省气象局,(四)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和申请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的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申报单位应及时注册登录该系统,推荐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逐级签章后寄送省科技厅社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