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前六批“湖南老字号”经营情况进行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1.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挖掘老字号资源,申报“湖南老字号”的单位要按照《认定办法》要求,不符合《认定办法》条件或存在争议的单位不得申报,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和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对上报材料不详细、证明性材料不充分的申报企业,二、已有“湖南老字号”复核工作前六批“湖南老字号”企业按照《认定办法》中动态管理的要求参加复核,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企业填写《“湖南老字号”复核表》(附件4),逐一核查,出具“通过”“整改”“不通过”复核建议,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湖南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98号1号楼902邮箱:hnswltc@163.com附件:1.“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2.“湖南老字号”申报书3.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推荐文件(示例)4.“湖南老字号”复核表5.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复核结果报送函(示例)湖南省商务厅2024年3月29日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