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海县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农[2023]16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决定下达2023年部分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补助共计20万元,此次补助通过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省级验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20万元/家补助,予以下拨给宁海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现将《宁海县2023年部分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分配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9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请向宁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或举报,附件宁海县2023年部分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的通知分配明细表序号项目补助单位建设内容金额(万元)备注1生猪屠宰厂省级标准化厂创建补助经费宁海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创建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通过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省级验收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20万元/家补助,20宁海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