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对象自治区星创天地二、绩效评价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三、绩效评价流程1.单位填报,各星创天地通过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www.xjkjt.gov.cn)“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填报“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双创”基地建设-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需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界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并作为2024年度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双创”基地建设-星创天地)计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四、材料填报1.各自治区星创天地登录系统后,于2024年4月1日起据实填报“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自评报告”,需登录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公共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单位管理界面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环节,2.各地、州、市科学技术局审核星创天地材料,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1:00,2.各地、州、市科学技术局要高度重视自治区星创天地绩效评价工作,3.对未填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评价资料的星创天地,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