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农业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计划对我市回收的废旧农膜公开遴选定点处理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膜污染治理工作,对我市回收的废旧农膜无偿交给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农膜定点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二、遴选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对所有回收废旧农膜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及不能资源化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能力,(三)报名企业业务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的内容,(四)报名企业在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资质的手续,(五)报名企业建立健全完整农膜回收处理相关台账,优先委托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农膜回收处理企业,(七)报名企业应当依法做好回收再利用厂区和周边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二)环保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2023—2024年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项目的企业,附件: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企业申请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日附件下载: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企业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