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于我市资金612.03万元,实施如下项目:1.有机旱作农业园区建设(续建2个)30万元,2.新型抗旱保水缓释剂试点(0.6万亩)30万元,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1万亩)100万元,4.小麦(0.3748万亩)37.48万元,5.净作大豆(0.2万亩)40万元,6.油料(0.15万亩)15万元,7.粮油作物单产提升(高产创建示范片4个千亩片)120万元,水稻10亩)11万元,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3个)15万元,10.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92.05万元,11.畜禽养殖业发展(标准化养殖场建设2个)60万元,12.新增能繁母猪补助(规模场150头)1.5万元,13.市场主体倍增(主体数量3个)60万元,公示时间为公示日起七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