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委办局和县直各单位:现将《关于调整滨海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激励事项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滨海县人民政府2024年4月2日关于调整滨海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激励事项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大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现对滨政发〔2021〕22号文件相关激励事项进行优化调整,1、对当年新增入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依次按照10万元/家、8万元/家、6万元/家、5万元/家进行奖补(物流企业仍按原文件执行),2、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5万元/个进行奖补,超额部分按6万元/个进行奖补,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板块,按2万元/个进行奖补,二、支持服务业项目招引落地,对市重大项目管理平台当年认定的新开工服务业项目,给予所属板块10万元/个奖励,文件中涉及的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滨政发〔2021〕22号文件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