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60号)、《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文件规定,由镇街对在库总部企业进行年度评估,并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市总部办复核等程序,现将《在库总部企业2024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总部办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8日联系方式:苏小姐,邮箱:zs_fwb@126.com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06室监督电话:0760-88780622(机关纪委)地址:中山市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561室附件:在库总部企业2024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2日附件下载:附件:在库总部企业2024年入学名额拟安排方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