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46号)文件精神,下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上浮补助资金11.18万元,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3号)文件精神,下达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省级补助资金55.87万元,两笔资金均用于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46号)2.《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3号)监督电话:0598-7975365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