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及相关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3〕28号)及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等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度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对2022年成功创建常州市四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直溪镇、儒林镇给予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二、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对2022年获证的6个种植业绿色食品(1万元/个),1个精深加工有机食品(1.1万元/个)进行奖补,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统筹整合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项目支出的执行监管,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补助明细.docx2.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明细.docx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7日。